近日,新宾满族自治县县级党委总河长、县级政府总河长共同签发第8号总河长令,印发《关于全面推进安澜江河、生命江河、幸福江河建设的决定》,对全县河湖治理保护工作作出系统部署。
《决定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落实省总河长令部署要求,从防洪保安、生态管护、惠民提升三个方面统筹推进,明确全县河湖治理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,推动河湖长制从“有名有责”向“有能有效”转变。
《决定》要求,全县要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,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,强化部门协同联动,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,加快构建上下游、左右岸、干支流贯通一体的河湖保护治理体系,确保各项治理任务落地见效。
第8号总河长令的印发实施,标志着新宾满族自治县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进入全面深化、系统推进阶段。下一步,新宾满族自治县将以更高站位、更实举措,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、水生态修复、水环境治理和水灾害防治,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河湖生态保障。